“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從事裝飾裝修應依法具備相應資質等級;裝飾裝修工程不得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方不得將工程轉包……”
以上硬性規定,來自于從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在法律法規的約束下,依法用工或執業、依法家裝、持證上崗自是必然。然而,面對目前70%市場份額被“游擊隊”蠶食、讓人頭疼的行業現狀,我們不得不發出疑問,這些法律法規會不會成為一紙空談?
關于用工
家裝公司態度很“謹慎”
依法與員工簽訂用工合同,并辦理社保統籌,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后,行業內首當其沖的當屬依法注冊并具有資質的正規家裝公司。
“你們有沒有和裝修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每一個家裝公司的老總,只要聽到這一話題均很“謹慎”:“其他公司簽訂了嗎?”“這個話題過于敏感……”“是否與裝修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并不是我們主觀上愿不愿意的事,而是客觀上目前還不具備條件,現在只能靜觀其變。”
“與裝修工人簽訂勞動合同,意味著成本將大幅度上升。”一位老總道出了自己的苦衷:他們公司目前有近250名工人,如果全部簽訂勞動合同,將為此增加100多萬元的費用。“公司利潤已不斷攤薄,哪來的資金和能力去做這事兒?”
不過,他同時也表示了自己的擔憂:在沒有其他良策可行的情況下,依法辦事就是良策。但要達到分攤成本的目的,“迫不得已的辦法”就是要么減少業務量,要么提高價格。但這又會帶來一個可怕的結果,以價格取勝的家裝“游擊隊”更將大行其道。
關于資質
家裝“游擊隊”誰來監管?
在正規的家裝公司看來,無論是直接與裝修工人簽訂勞動合同,還是通過其它途徑實現合法用工,都避不開一個必然的結果:成本進一步加大,而在價格上原本就已有很大優勢的家裝“游擊隊”會因此更進一步地擠占市場份額。
那么該如何約束“游擊隊”?這成了正規的家裝公司老總們關心的另一個“敏感”話題。他們認為:未依法取得相應資質,未依法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而承接裝飾裝修工程的即為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