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房交房注意事項
1、注意及時接收入住通知書
一般,開發商約定的交房時限在通知書寄出30天內,所以購房者要安排好時間。接到入住通知書后,首先應判斷開發商是否如期交房。
若逾期交房,則應提出處理意見,并根據開發商的答復決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約定的時間前往收房。
一定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錯過收樓日期麻煩多。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收房手續,從法律角度來說,則一般被視為開發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買家應從通知單的期限之日起承擔購房風險責任及稅費。
2、確定房屋是否達到交付條件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是目前收房環節中應該注意的文件。該表是建設部為規范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設計、監理、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四方合驗后,在工程竣工15天內到建設主管部門竣工備案。
《竣工驗收備案表》中的項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門備案后,發展商就必須對樓盤終生負責。所以《竣工驗收備案表》對房地產商有著嚴格的約束作用,按照有關規定,表上的每一 項都必須報有關主管部門備案,缺少任何一項的話,這個樓盤就是“黑樓”,是不能入住的,購房者有權拒絕收房。
3、房屋檢驗
收房過程中必須要掌握一個原則:“先驗后收”。
1. 檢測房屋面積:要求開發商出具《實測面積測繪報告》,根據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屬的專業測量單位對每一套房屋面積進行核定所得實測面積,核對其與銷售面積是否存在誤差,誤差率的范圍有多大;若實測面積誤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
檢驗房屋質量:購房者進行房屋驗收時需仔細檢查商品房質量,主要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 房屋本身的質量 。(二)景觀綠化、小區配套、設施標準等配套設施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4、簽署房屋交接書要慎重
驗房之前,購房者被要求繳納相關費用,或者先簽署房屋交接書再驗房,業主一定要拒絕。因為簽了之后,房屋沒問題還行,一旦有問題就沒有開發商的責任了,業主一定要注意先驗房再簽交接書。
另外,驗房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所列的清單需要業主一式兩份,加蓋開發商印章,業主開發商各執一份保存。
5、產權證辦理
開發商會有代辦產權證服務,業主如果要開發商代辦,需要交納相關的服務費。其實產權證完全可以自己辦理,還會省去一筆費用。
6、一定要將“口頭承諾”轉化成“白紙黑字”
為了防備不良開發商,業主收房發現問題,一定要以書面形式列出,加蓋開發商的印章,才能有效的保護自身的權益。